社团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大学生的第二课堂。为更好地促进社团工作,引导更多同学参与社团活动,表彰奖励在社团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奖项设置
序号 |
奖励范围 |
奖项 |
名额 |
奖励形式 |
1 |
社团 |
优秀社团 |
30% |
锦旗 |
2 |
优秀社团干部 |
20% |
证书、奖品 |
3 |
优秀社团会员 |
10% |
证书、奖品 |
4 |
系部、班级 |
社团活动先进系部 |
3个 |
证书 |
5 |
社团活动先进班级 |
10% |
奖状 |
6 |
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|
10% |
证书、奖品 |
二、评选时间:每年六月下旬。
三、评选标准
主要参考社团活动积分进行个人与集体奖的评选活动。参加社团活动的个人积分作为个人奖项的重要参考依据,所有个人积分之和与其所属社团、班级、系部人数总和的百分比是集体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。赋分标准详见附表《山东牧院社团活动个人积分表》。
四、评委会组成: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各社团负责人、会员代表。
五、评选主管部门:团委学生处
团委学生处
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