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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关于大学生社团各类先进评选办法
2015-04-07 08:28  

社团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大学生的第二课堂。为更好地促进社团工作,引导更多同学参与社团活动,表彰奖励在社团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奖项设置

序号

奖励范围

奖项

名额

奖励形式

1

社团

优秀社团

30%

锦旗

2

优秀社团干部

20%

证书、奖品

3

优秀社团会员

10%

证书、奖品

4

系部、班级

社团活动先进系部

3

证书

5

社团活动先进班级

10%

奖状

6

社团活动先进个人

10%

证书、奖品

二、评选时间:每年六月下旬。

三、评选标准

主要参考社团活动积分进行个人与集体奖的评选活动。参加社团活动的个人积分作为个人奖项的重要参考依据,所有个人积分之和与其所属社团、班级、系部人数总和的百分比是集体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。赋分标准详见附表《山东牧院社团活动个人积分表》。

四、评委会组成: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各社团负责人、会员代表。

五、评选主管部门:团委学生处

                     团委学生处

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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