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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纪念“五四运动”100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
2019-03-07 16:45  

各系部团总支、各班级团支部:

为纪念“五四运动”100周年,加强广大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,增厚校园文化氛围,推进和谐校园建设。根据学院校园文明行为提升行动计划,结合我院第十七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,团委学生处联合宣传统战处、人文与社会科学部决定举办纪念“五四运动”100周年合唱比赛,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:

3月7日--5月3日

二、活动主题:

青春正能量 放歌中国梦

三、活动地点:

图书信息中心一楼报告厅

四、参加人员和比赛形式:

1、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2、比赛分为初赛、复赛和决赛,初赛和复赛均由各系部团总支自行组织。通过初赛、复赛各系部推荐1支参赛队参加团委学生处统一组织的决赛。

五、比赛规则:

1、参赛曲目要求紧扣主题,内容积极向上。每支参赛队演唱两首歌曲。

2、节奏整齐、音准正确、音色统一、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。

3、服装整齐、尽量统一。

4、合唱队员人数最好控制在30人-60人之间。

六、评分标准:

1、评分内容包括

精神风貌(台风,组织,纪律,服装,化妆,歌曲内容等),演唱效果,表演形式。

2、评分标准

本次合唱比赛总评分为10分,评分标准如下:

1、精神面貌积极向上,台风好,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。(1分)        

2、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,通过合唱进行体现,具有良好感染力。(4分)

3、演唱形式丰富,音准节奏掌握良好;声音协调。(3分)

4、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完整,富于艺术感染力及艺术创新。(2分)

七、比赛安排:

1、3月上旬下发通知,各系部做好宣传动员、组织编排。

2、4月份各系部组织初赛和复赛,并于4月27日前将参加决赛的参赛报名表(见附件1)纸质版交学院团委办公室(3A407室)。

3、5月2日组织各参赛队进行抽签、彩排。

4、5月3日晚7点,正式进行决赛。

八、其它事项:

1、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。优秀奖若干。最佳指挥奖1名,优秀指导教师3名。

2、评分总分为10分,计算得分时,综合全体评委的得分总和为参赛队的最后得分。

3、各参赛队伴奏自备。

4、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:0536-3086554

  

附件1:“青春正能量 放歌中国梦”合唱比赛参赛报名表

 

         团委学生处 宣传统战处 人文与社会科学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3月7

 

附件【附件1:“青春正能量 放歌中国梦”合唱比赛参赛报名表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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