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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-2019学年度团籍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2018-10-15 10:43  

各系部团总支、各班级团支部:

依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院2018年度团籍注册、团费收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年度团籍注册。团籍注册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,关系到团籍的连续认定。团员必须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团支部申请注册。团籍注册前各团支部要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认真总结,并向全体团员进行汇报,总结经验、找出不足,做出下一步工作的打算。各团总支要利用这个机会,检查团的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,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,诸如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、团的民主生活会制度、团费收缴制度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等等,保证团的工作经常化、规范化。

对符合注册条件的成员,由团支部书记收齐团员证并在其团员证“团籍注册”栏内填写注册时间,在规定注册时间内到团委办公室(3A508)加盖注册印章。(附:10月29日:动科系、食品药品科技系;10月30日:动医系、宠物系;10月31日:经贸系、饲料营养与水产系、中专部。)各团总支要对本单位组织信息进行重新统计,由各团支部统一填写《团支部人员登记表》(附件1),并在团籍注册的同时,将《团支部人员登记表》交至院团委。

二、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,尤其是团员教育、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。我院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的规定缴纳团费。本年度团费收缴的标准为每人3.6元/年,各单位收缴团费的50%需上缴院团委,其余留作本单位团组织的活动经费。

团费以团总支为单位连同《2018-2019年度团费收缴统计表》于10月26日下午5点前上报院团委(注:团费收缴情况是团籍注册的依据,届时,院团委将根据各系部上报的《2018-2019年度团费收缴统计表》进行注册,对未按时缴纳团费的系部或个人,院团委将不予注册)。

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,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。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,对于无正当理由、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,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。无故不交团费的团员不予注册。外出比赛或其他特殊原因,未能按期交团费者,应在10月底以前补交,其团籍注册暂缓进行。

无特殊情况,去年没有注册者,今年不予注册。其团员资格不予承认,作自动退团处理,团员证失效。二十八岁以下的党员仍应参加团籍注册。团员证遗失者须向团支部申请补办,各团支部汇总名单后于11月5日统一交到院团委办公室(3A407)。

三、年度团籍注册、团费收缴工作是共青团的基础性工作,是加强团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希望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,规范程序,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组织落实。院团委将对各单位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、核查,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团总支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。无故不参加注册者,作自动退团处理,不能参加本年度的评优,且在校期间不作为团员推优对象。

附件1:团支部人员登记表(团支部填写)

附件2:团支部团费收缴清单(团支部填写)

附件3:系部上缴团费报告表(团总支填写)

附件4:2018-2019年度团费收缴统计表 (团总支填写)

附件5:2018级团员统计表(团总支填写)

以上附件点击可下载。

共青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委员会

2018年10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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