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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向金明柱同学学习的倡议书
2015-03-16 00:00 佚名  本站原创

关于向金明柱同学学习的倡议书

全体同学:

金明柱,男,汉族,共青团员,我院2013级动物科技系大专畜牧兽医11班学生。入校以来,他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工作认真,学习勤奋;积极参加学院、系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,2015年2月13日,他不顾个人安危舍身救落水儿童的事迹传遍了整个临沂市兰山区,被中共兰山区委、兰山区人民政府评为2014年度兰山区“见义勇为”模范。

2015年2月13日1点左右,金明柱在金玉满堂超市值班,向北一看,正好看到一名儿童骑老年三轮自行车正在水漫桥北坡向西后退,随后连人带车翻入河内。金明柱发现后,奋然起身迅速向儿童落水处跑去,一边跑,一边喊,跑到落水处,伸手没有捞到儿童,儿童挣扎向河内沉去,情况万分危急,金明柱身穿棉衣,感冒刚好,兜里装着手机没来得及掏,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危,毫不犹豫跳入水中,一把捞住落水儿童,托起儿童,水没到了金明柱脖子以上,当时水温在0°以下。随后金明柱父亲及邻居赶来帮忙一起把落水儿童救上岸边,然后把落水儿童领进金玉满堂超市浴池内,放开热水,开起空调,给落水儿童把衣物脱掉,寻找落水儿童家长,确认是谁的孩子,事后得知落水儿童随父亲在外地上学,回家过春节,淘气偷骑爷爷三轮车,外出玩耍,不慎落水,随后落水儿童父亲赶到表示非常感谢。

金明柱不顾个人安危救人事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体现了新时期沂蒙人民的精神境界,体现了一个当代大学生的优秀品质,弘扬了正能量,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。

金明柱同学被中共兰山区委、兰山区人民政府授于2014年度兰山区“见义勇为”模范,并召开大会表彰奖励;我院也对金明柱同学进行了通报表彰。

为此,我们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:

一、向金明柱同学学习,学习他青春涌动、风华正茂的蓬勃朝气,学习他舍己救人的崇高思想和勇担时代使命与社会责任的可贵品格。

二、学习他临危不惧、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,学习他无私奉献、不图名利的崇高境界。让我们积极支持见义勇为的事业,关爱见义勇为英雄,营造弘扬社会正气、倡导见义勇为的社会新风尚。

三、学习他关爱他人、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和坚忍、自强、互助的伟大精神。

四、从点滴做起,从自我做起,自觉践行“六个一”,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思想境界,刻苦学习,自觉抵制各种诱惑,做一名有益于人民,奉献社会、服务社会的人。

亲爱的同学们,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,以金明柱同学为榜样,用实际行动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,为建设平安校园、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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